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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05年提出的建设“深港创新圈”的构想,得到香港特区政府的积极响应和认同,双方在经过积极和富有成效的沟通和磋商后,开始进入实质性的合作阶段。29日下午,深港两地政府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就17项合作内容达成共识,表示将全面推进和加强深港科技合作,包括实现人才交流和资源共享,使两地形成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活跃的区域。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深港创新圈建设正式启动,深港合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
“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近年来内地与香港进行合作的一个典范,是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尝试和突破。前不久,科技部和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共同召开了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确定将深港创新圈建设纳入到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的框架之内,把深港创新圈的建设列为科技委员会2007年的工作重点。作为全国科技工作的主管部门,科技部将一如既往地为深港两地的科技合作给予支持,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营造创新环境,搭建创新的平台。
在此协议下,深港将会加强两地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鼓励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管理及研究人员互派学习活动,以及鼓励两地科技园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双方也会加强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此外,合作协议还提出双方研究共同出资支持两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创新研发项目。双方将会充分利用两地现有的公共技术平台,合作推动香港的研发中心成为深港创新平台,并会加强合作向外推广深港两地的科技服务和成果,以整体的形象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以及加强在设计、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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