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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摩”前后的调查及启示

发表时间:2008-2-28

调研报告之五
                                 
广州“禁摩”前后的调查及启示

    黑龙江办、天津办、陕西办和东莞办联合就广州“禁摩”政策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近日走访了广州市政府及广州市相关部门,现将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禁摩”政策的提出及实施
    2007年1月1日,广州市在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摩托车(以下简称“禁摩”)。这是广州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全市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实施这一政策1至8个月来,全市交通秩序、城市环境质量、社会治安状况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善。实践证明,政策的提出及实施符合实际,符合民意。提出和制订这一政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1、摩托车高发展阶段为二十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广州市作为沿海的开放城市之一,经济活动比较活跃,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改革的浪潮使得摩托车成为当时市民,尤其是个体户的主要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特点是经济实惠,出行便利,又具有运送小型货物的功能,深受百姓的青睐。市场的需求刺激了国外、国内摩托车行业的发展。据统计,广州摩托车高峰期全市拥有38.3万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摩托车给拥挤的城市带来了诸多交通秩序混乱、城市噪音、尾气和社会治安等问题,又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间接地制约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广州市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摩托车数量增长过快趋势。
    2、从“限摩”至“禁摩”阶段为90年代到2006年。广州市主要采用持续渐进的方式推进禁摩政策的实施,1991年10月广州市公安部门下发《关于控制二轮摩托车牌牌照数量并限制外地二轮摩托车进城的通告》,1995年广州市区不再审批新摩托车入户,只办理报废更新、遗失套牌;1998年3月,广州市全面停止核发市区摩托车号牌。逐步停发摩托车牌照的措施,摩托车数量从2003年开始逐步回落,为“禁摩”打下基础。2001年广州市政府成立了限制摩托车行驶工作小组。从组织上将“限摩”、“禁摩”工作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局面。
    3、在维护大多数市民根本利益上,坚决“禁摩”。广州市工作细致、考虑周到,步骤紧密,在充分听取广大市民、兼顾多数人的利益基础上,广泛宣传,制定“禁摩”的方案。从以“让利于民,制定措施鼓励市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入手,抓住“以人为本,解决涉摩行业人员就业出路问题”这个重点,在“提法上”细致地研究,掌握策略,由开始提出部分路段“禁摩”改为“限摩”,让市民容易接受。从2004年5月起分三个阶段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广州市城区)“禁摩”。
    二、“禁摩”的重要成效
    广州“禁摩”八个月来,主要成效是:
    1、交通秩序方面
    (1)交通事故下降1月至8月同比:总数分别下降17.5%,死亡人数2.23%, 受伤数20.35%和经济损失42.3%。
    (2)交通堵塞下降1月至8月同比:交通堵塞整幅下降10.8%。
    2、社会治安方面
    全市1-8月刑事案为52141宗,同比下降15.3%,21个治安重点街镇刑事发案平均下降18%,火车站广场地区刑事案件零发案188天。今年3月以来,涉摩被盗警情以月均8个百分幅度下降,全市仅发生治安案件1起。抢夺、抢劫案件1月至8月同比:抢夺下降44.3%,驾摩托抢下降71.7%,抢劫下降32.7%。
    3、城市环保方面
    实施“禁摩”后,广州城区内街小巷的噪声最大降幅达到5.9分贝;城乡结合部噪音下降的幅度介于0.2-5.9分贝之间。减排一氧化碳2.4万吨、氮氧化物0.01万吨。颗粒物0.03万吨。广州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比去年同期下降16.2%。
    三、“禁摩”后针对新问题采取新措施
    1、市规划部门:
    (1)提出慢行交通发展战略。多年来,广州步行出行比例基本稳定在30%以上,一直位于居民出行方式前两位。而“禁摩”后“步行族”将“扩军”,在行人交通方面,将逐步建立包括各类道路等级的人行道、路旁行人通道等设施系统。在中心区建设不同功能的步行街道;结合土地利用及道路功能,合理规划布局立体及平面过街设施;在城市主要商业地区和居住中心,推广实施“交通慢行区”政策,为行人和自行车提供更多方便。
    (2)增建人行过街设施及车位。一是2006年-2010年,将增建46座立体式人行过街设施的计划,包括人行天桥31座,人行隧道15个。而对于人行道被挤占情况,市政管理部门表示将会相关部门管理,轻则处以50至200元罚款,若造成路面损坏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二是2010年新增25万个车位。2003年广州市机动车拥有量177.4万辆,预计至2010年将达到230万辆左右,2020年将达到350万辆左右,为此,将适当增加停车位供应。初步规划2010年市区新增小汽车停车位25万个,总数达到53万个,实现停车供需平衡。
    (3)力推公交优先政策。目前,广州市截止7月末拥有8667辆公交车,300多条公交线路,每天客流量达600万人次。每万人拥有近16辆公交车。在人均公交车拥有量指标方面,是全国的高水平。随着地铁一号、二号、三号和四号线的开通,地铁疏运客流量稳定上升,而公交车客流量则出现持平或下降趋势。长远看,广州市要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流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2、市政交通部门:
    交通大改革。公交负责区域运行,地铁承担远程运输,形成以地铁为骨架,公交为支线 ,其他交通工具作为补充的三层城市公共交通结构。一是建快速公交。在中山大道、天河路、黄埔东路投资9亿元试点建设全线23公里的地面快速公交系统,广州BRT系统“封闭走廊+灵活线路 ”的模式,即在道路中央设置快速公交专用道,既不增加乘客换乘次数,也可发挥公交灵活便捷的优势。预计在2010年前建成。二是减少公交车候车时间。目前广州已有3000辆公交车变身卫星定位公交车,310块新型电子站牌投入使用,正全面运用和推广公交GPS智能调度系统,随时掌握详细的 信息,提高公交车辆的准点率,减少市民公交出行的候车时间。并计划推出公交、地铁、优惠联程票,实行联票一卡通。三是在城市结合部引入中巴。“禁摩”后,对于一些偏远地区或城乡结合部的出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如对公交线路 调查或用中巴接驳等,广州市将制定《规范楼巴管理的暂行方案》。
    四、“禁摩”的几点启示
    从广州“禁摩”的政策制订、实施,我们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1、前瞻性。广州“限摩”至“禁摩”从1991年开始至今已十多年的时间,可以看出,广州市政府制订政策的前瞻性。近年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前所未有,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同时也相应的出现新的问题。一些城市的交通、环保出现的问题,再次说明制订前瞻性政策的重要性。比如,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车辆急剧增加,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交通堵车现象十分严重。比如:哈尔滨市越江桥只有三座:东江桥、松花江公路大桥和四环大桥,而杭州有七座跨江大桥,广州有八座跨江大桥,广州市各种桥粱计1144座,公交车数量截止7月末8667辆,还有地铁1至8号线已开通1号至4号。有了前瞻性才会制订出适应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才能进一步加快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2、实践性。尽管“禁摩”政策出台前有许多不同意见,甚至有的还在涉摩人员就业生活问题如何解决这样的社会难题。但一旦形成决定并经过实践被认为是可行的,就需要决心和勇气来不断地探讨,反复地实践。树立信心,这不仅是树立政府的形象,而且也为百姓办件好事。有些城市在治理污染环境和改造城区方面为何久治不见成效,甚至投入了资金,到今效果不明显呢?就是缺少像广州市政府这样执行政策的坚定性,一而贯之的实践性。既然有利于老百姓,为什么还会反弹呢?为什么有了问题就上推下卸呢?建设和投入大型项目,它的实效到底有多少?现在又是什么样子呢?抓工作既要深入不能脱离实际,又要在实践中注重科学性,用科学发展观这一尺子去衡量,用群众的意愿去检验、实践。
    3、时效性。“禁摩”的时效性显而易见,政策既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符合民意,又促进社会和谐,得到百姓的拥护,具有群众基础,这是时效性的关键。目前,有些城市缺少长远观念和长期规划,盲目建工业园区、大建城市广场,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浪费,老百姓对这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买帐。还有的决策机构深入群众不够,脱离实际,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大工程、大项目,有的在此捞取好处,甚至走向了群众的反面。如果能从“禁摩”当中吸取营养,加大工作时效,提高工作效率,那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不难实现。
    “禁摩”的意义还在于,它对发展中的广州出现的交通和治安问题抓住了本质。2007年9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也作了全城区“禁摩”的决定。相信,随着经济发展成果不断扩大,人民的生活和环境定会进一步得到改善,积极用实际行动推进改革和社会和谐建设的局面会越来越好。

编辑:庞步丹 来源: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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